艾爾菲斯不好意思地笑笑:「您的馬車有地方幫我放十隻兔子嗎,我想拿去賣了。」
「哦!小傢伙,我還以為你是想見識一下城裡的熱鬧。我可以幫你賣掉,不會抽取佣金的。」
「也是想順便去城裡見識一下,我和您一路吧。」
「我很樂意,我相信我們一定會有一個愉快的旅程的。」
第二天夜晚,艾爾菲斯特意睡得很早,到了約好的那一日,天還沒亮他就醒了,完全不知道現在是幾時幾刻。
鍋里煮著早餐,艾爾菲斯去給十隻兔子放血脫皮。
之前剛做這種事的時候他還扭扭捏捏,極度不適,如今已經能幹淨利落地做這種血腥的活兒了,他想改善生存條件,就不能矯情。
油燈的昏黃光線下,小少年滿手血腥、面無表情的樣子有種冰冷的美感。
艾爾菲斯打算在城裡做熟食賣,應該可以賣出活兔三倍的價格,他總不能到了城裡再費時間殺兔子,只能提前準備好肉了。
反正中午之前就能到,這天還有幾分寒意,肉不會這麼快變質的,至於皮毛,他得留著做衣物和被子,冬天冷死了好嗎。
等林中的鳥兒開始嘰嘰喳喳,天也蒙蒙亮了,艾爾菲斯拎著大籃子去商人家找他。
威爾正在餵馬,聽見問早的聲音,回頭面露驚訝,多打量了兩眼來者的面容才說話:「艾爾?親愛的,你對你的頭髮做了什麼!」
艾爾菲斯穿著一身灰色麻布衣褲,繫著黑色腰帶,褲腿塞進棕色長靴裡面,分明是常見又沒有絲毫亮色的打扮,但小少年面容精緻,長手長腳,腰背挺直,把一身死氣沉沉的顏色襯得特別精神。
這一套穿在別人身上顯露的是貧窮粗糙,穿在他身上就是簡潔樸素,如果艾爾菲斯的頭髮還是原來的銀色,那還會添幾分貴氣。
今天的艾爾黑色長髮高束,讓威爾很是不解,原來的顏色多好看吶。
艾爾菲斯裝作不好意思地笑笑:「您們總說我像貴族家的孩子,我那頭髮太顯眼了,萬一城裡的人都圍著我看怎麼辦,很耽誤時間的,所以我就染成黑色了。」
其實是擔心遇到想殺他的那個女人,要不是沒辦法,他想連瞳色也一起改了。
威爾一聽,也是這個理,他以為小傢伙臉皮薄不想太惹眼,就這麼輕易地被忽悠過去了。
至於怎麼染成黑色的,威爾也不好奇,因為這是鎮上的人都知道的操作。
森林裡有種野花叫四色花,不同生長周期呈現出不同顏色,花苞是白色的,花朵是淡黃色的,盛期之後逐漸轉變為琥珀色,等它枯萎之後便呈黑色了,熬煮花朵可給頭髮上色,葉子熬水則可褪色,鎮上的婦人偶爾會圖新鮮換個發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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