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領域來講,兩人互不相干,一個天南,一個地北,完全說不到一塊去。
因此面對此類問題,他只冷靜分析利弊,交代他越是如此,越要處理好同事之間的關係,別留下日後話柄。
李英達笑他慫,他決定和高層抗爭到底,他李英達向來不撞南牆不回頭。
不過話說回來......某人從高中起不就一直都這麼慫嗎?
自己又在期待什麼?
「反正我知道你幫不上什麼。」周五晚上,李英達摟著狗,遙控器在手中調來調去,林朝陽在熨衣。
「你就這麼上心啊?」他回頭看了眼男人,他神情專注,動作輕緩。
暖白色燈光打下來,照出男人流暢的側顎線,修長身形定格在桌後,如松亦如竹。
有人忍不住多看了幾眼。
李英達說:「去見個高中女同學,提前一晚上就熨襯衫,次次出門去見我,也沒看你這麼上心過。」
林朝陽低頭不語,將最後一道褶皺抹平,方摁停熨斗,慢聲細語地說:「還說自己不吃醋,你看這話里話外,我老遠聞到一股酸味。」
「我才不吃司南姐的醋,」李英達趴在沙發上,把頭搭在靠枕一頭,眼巴巴望著林朝陽。
大毛有樣學樣,也把頭搭在靠枕上,一人一狗並排瞧著男人熨衣服。
「我是吃你的醋。」他擼了擼大毛的頭,自言自語道:「你說是不是啊?大毛。」
李英達最後還是跟林朝陽去了。
對此某人早就見怪不怪,論天下第一心性善變者,李英達屬第二,沒人敢稱第一。
去之前,李英達反覆強調,自己只是出於林某人的人身安全考慮——畢竟現在這個年代,有個帥氣老公是件極危險的事——總有豺狼虎豹們對他虎視眈眈著,如若有的選,他恨不得在林朝陽身上裝上百十來個攝像頭,可有時想想,又覺得這樣莫名變態——總之不管啦,喜歡就要熾烈擁有,起碼他不後悔,自己狠狠擁有過。
林朝陽將車停在離新天地百十來米的地方,馬路對面等紅燈的功夫,一個女孩推著滿車的花路過。
紅燈微閃,行人蓄勢待發,唯李英達寸步不挪,眼睛直勾勾盯著花車上頭堆放著的滿天星。
「帥哥,買束花吧。」女孩熱情推銷,晃了晃手裡的價碼牌,「十塊錢三把,好便宜的。大學生創業不易,支持一下吧。」
就差把二維碼直接貼在男人的額頭上。
林朝陽斜眼瞟了下某人,揶揄地說:「想要不想要?」
李英達咬住唇,躊躇十幾秒,果決道:「算了,我們還是走吧。」
「為什麼不看看呢。」被這麼一說,林朝陽反而不想走了,他伸出一隻手,撫了撫身旁的一束德國玫瑰,藤身上還帶著刺,但花色分外怒紅。
李英達說:「花是好花,人也是好人。只是無論再好的花,買回去放著,插在瓶子裡,過了十天半月就要壞掉,就像人一樣。這樣短暫地擁有,我還不如不要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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