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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酒店到她家的距離甚至比公司到家的距離還遠,中途要轉兩次路線,從地鐵口出來已經晚上十點,她抱著包走在小道上,路上一個行人都沒有。

有一截路路面壞了很久,市政最近才開始修,隔檔拉起,路面越發狹窄,走著走著,余落儀覺得這場景很像影視劇里出事的地方,比如深夜殺人魔、尾隨不軌男……

啊,這種時候還有心思搞黑色幽默,真是服了自己,她揉揉太陽穴,只想儘快回家躺。

忽地,漫不經心的表情收起,心漸漸提起來,剛才好像真的聽到了腳步聲。

緊跟腳下高跟鞋響起,似乎是想渾水摸魚,她看向前方,還有幾百米的距離,沒有第三人出現。

也許和她一樣都是加班回家的人,她在原地等了等,身後那人沒趕上來。

回過頭,那人飛速按了按頭上的棒球帽,頭埋下去側過身,人卻一動不動,擺明了是等余落儀繼續走。

一米七的身高,中等身材,灰衣黑褲,真是尾速不軌男。

那一刻,余落儀腦子裡想了很多,又好像什麼都沒想。

——深夜下班回家遇到尾隨的人可以發瘋嚇跑對方。

主角能穿來說明她不會出事。

她從沒做過這種事,想想還挺刺激的。

啪嗒,肩上的包從手臂上滑落咚的落到地上,男人一怔,下意識看過來。

余落儀沒管包包,抬起腳,高跟鞋一隻一隻脫下,被她面無表情隨意扔在路邊,在男人沒反應過來時,她猛地俯下身,雙手垂在地面雙腿岔開,大咧咧跟個猩猩一樣,臉上表情變得浮誇:「辣弟,晚上一個人哦?」

直接表演一個四肢爬行。

男人嘴巴不自覺張開,形成一個驚訝的弧度。

余落儀沒爬兩步就見男人一個退縮,接著迅速跑開了。

啊?這麼容易?發瘋真的有用啊?

她從地上起來拍了拍沾滿灰塵的手掌,拍著拍著笑出聲,真的好搞笑,她終於知道為什麼現在的年輕人都吼著遇事不決就發瘋了,當個野人挺好的,釋放自己,嚇退他人。

笑著笑著,又有些想哭。

如果這個世界不是一本書,如果她還能繼續活下去,她肯定不會做出這種事,可她沒命活了。

只剩七天生命的人還有什麼可在意的。

她撿起包從裡面拿出紙巾,先小心擦了擦腳底再穿上高跟鞋,收拾好自己她轉過身,下一秒僵在原地。

路上有人等著,不知道看了多久。

借著昏黃的燈光看清那人的長相,一個有些眼熟的男人,五官深邃肩寬腿長,身高一米八往上走,四月的天,夜晚還有一些冷,他卻只穿一件長袖筆直站在路中間。

余落儀很快想起來這人是誰,在鄭南倫的酒吧她差點摔倒,是這人拉了她一把。

這麼快又見面了,還是在這種尷尬的場景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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