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翊牽著她過橋,從河對面那條街回去,人少些。
起初聞姝走的還不算慢,可漸漸地她就跟不上沈翊的步伐了,沈翊是習武之人,又在外遊學許久,體力自不是整日待在後宅的聞姝能比的。
沈翊牽著她的手,餘光一直注視著她,瞧見她的腳步有些拖沓,停了下來,半蹲在她跟前,「上來。」
「什麼?」聞姝怔愣地看著他。
沈翊回眸,「我背你回去。」
大庭廣眾之下,這條街雖人少,也是有人的,更何況河對岸人聲鼎沸,雖然夜色濃郁,也怕會被人瞧出他們的身份,傳出去不好聽,聞姝搖搖頭,「不用,我能走,快到了。」
「還有得走,快些上來。」沈翊催促,「不聽四哥的話了?」
聞姝捏緊了手中的花燈提杆,看著沈翊的眼神,猶豫了下,到底是順著他,伏到了他的背上,一隻手提著花燈,一隻手勾著他的脖頸。
沈翊這下滿意,穩穩地背了起來,繼續往前走。
「四哥,我重嗎?」聞姝靠在他寬闊的肩背上,夏日衣裳薄,她仿佛能感受到四哥後背緊實的肌肉,滿滿的安全感。
這是聞姝第一次被男子背,連永平侯都沒有背過她,人們常言父親的後背寬廣厚重如山峰,可聞姝沒感受過。
「重,」沈翊掂量了一下,「像踏雪一樣重。」
聞姝心提到一半又落下,嗔了句,「四哥取笑我。」
沈翊背著她,放緩了步子,說:「我在北苑第一次見你時就在想,哪逃出來的難民,瘦成竹竿了,一點也不好看,後來補回來,臉頰上有了肉,才可愛起來。」
小時候的聞姝是真的不好看,面黃肌瘦,又矮又小,所以當聞姝漸漸地長大,出落的越來越漂亮,才叫人這樣驚訝。
「小時候吃不好穿不暖,後來吃的好,穿的好,自然就長高長肉啦。」所以聞姝從不後悔那次從台階上滾下來,疼幾個月,換來了之後的好日子。
「嗯,現在想吃什麼都可以,多吃點。」沈翊看著她從面黃肌瘦長成了如今的冰肌玉骨,猶如他親手養大的珍寶,哪捨得給旁人。
「我現在吃的可好了,每日都有燕窩吃。」金絲燕窩是貢品,就是世賢院也少見,從前聞姝見都沒見過,如今日日都吃。
沈翊唇角溢出笑,捲入這攤渾水,不就是為了讓她過得更好嘛。
「四哥,你瞧,這花燈上有提字呢?」聞姝把貓兒燈在沈翊眼前晃了晃,是一行詩,「金風玉露一相逢,便勝卻人間無數。」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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