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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沒有做過什麼,就是跟著人湊熱鬧,去拜見了其中一位收受賄賂,參與舞弊的官員,但是空口無憑,無法證明自已沒有被泄題,於是就被流放到了鎮安府。

知書達理的母親,原本出身京城官宦之家,榜下捉婿嫁給了父親。

父親出事之後,母親對父親不離不棄,隨他一起去了鎮安。

方廷秀那時候已經六歲。

在鎮安,一家三口過得貧困卻幸福。

只可惜好景不長,父親被毒蛇咬傷後毒發身亡,母親三年後也鬱鬱而終。

「那你是有外家的?」顧安啟問。

「其實是有的,但是當年母親決意跟著父親離開,拒絕改嫁的時候就已經和娘家決裂,母親臨終之前還跟我說,不許我向外家求助。母親要強了一輩子,我來不及盡孝,但是這點還能做到。」

顧安啟想,方廷秀母親去世的時候,大概還沒有自已現在年齡大。

年輕的時候,心氣都盛,可是她有沒有想過,沒有依靠的兒子,日後怎麼過活?

「母親臨終之前,擔心我日後沒有人照顧,」方廷秀道,「就……就答應了縣丞,等我長大之後入贅縣丞家。」

「縣丞這不是趁人之危?」顧安啟皺眉。

這很不符合他的價值觀。

你可以不幫忙,但是不應該趁火打劫。

「算吧。」方廷秀道,「他是個極能算計的人,慳吝,刻薄,但是對女兒極好。他膝下兩子一女,女兒算是老來得女,十分疼惜,唯恐女兒出嫁委屈,便想給女兒招贅婿。」

顧安啟道:「那他……也不算壞的。」

相比而言,他們顧家,為妹妹做得太少。

「嗯。」方廷秀道,「他確實供養我讀書,花了不少銀子。」

「所以你功成名就之後,拒絕了那麼多求親。但是,你為什麼對外說,自已沒有定親呢?你是不是對這樁婚事,還有不滿?」

「不滿的不是我,而是她。」方廷秀苦笑,「她比我小三歲……」

剛到許家的時候,小少年敏感而驚慌。

但是那個扎著雙丫髻的小姑娘,過來牽著他的手,歪頭看著他笑,「長大以後,你就是我相公了!」

她把自已當相公,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給自已,有別人欺負他,嘲笑他,是她擋在自已面前。

只是後來他們長大了。

十四歲那年,她喜歡上了一個會唱山歌的漁家少年。

她天天去河邊看他,聽他唱歌。

方廷秀很難過,但是他沒有對任何說起,只能更努力地讀書,希望自已足夠優秀,能夠把她的心拉回來。<="<hr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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