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惜陶璇命大,活了下來。
但她的運氣又不夠好,什麼都沒記住,還失明了,羅濤放棄找她麻煩的想法。
陶璇的證詞還耐人尋味,羅濤與二人匯合後,二人被趕走,他又離開一段時間才回來,這段時間他去做了什麼?
穆昔看了一遍當年的卷宗發現,陶璇母親傷在腹部,但不只有一處創口,而且地面還有拖行的血跡。
可以說是兇手刺了死者兩刀,但也可以說,這兩刀不是同一個人刺的。
刑偵隊加大調查力度,隨後又發現羅濤始終和一伙人保持不正當的關係,他早有偷竊前科,絕不是只干一票就收手。
有證據和證人的指控,羅濤終於承認所有罪行。
*
潘學民不喜歡讀書。
老潘家就這麼一個男孩,父母希望他能有出息,總是拎著皮鞭逼著他去學習。
但潘家雖然不富裕,生活卻也過得去,尤其是有父母和兩個姐姐的疼愛,潘學民被慣的無法無天。他就是不喜歡讀書學習,也不認為讀書有多重要,他的設想里,畢業之後去工地找個活兒就行了。
潘學民果然沒能念高中,他和幾個朋友一起四處找活兒干,賺辛苦錢。
還沒長大的男生聚在一起容易走彎路,潘學民也不例外,他和幾個朋友吵著要「上道」,要去紋身,要抽菸喝酒。
後來抽菸喝酒學會了,但紋身沒紋成,針尖刺入的第一下,沒長大的孩子便痛得亂叫,說什麼都不肯再繼續。
潘學民在隔間,怕被同伴們嘲笑,咬牙硬挺著,紋到一半才跑。
本以為會被恥笑,沒想到他已經是最英勇的,氣得潘學民追殺他們一整個月。
他們幾個人狠不下心做什麼壞事,混了幾年混夠了,便都去找正經工作來做,到年紀的去娶妻生子,聯繫越來越少。
潘學民喜歡上跑步,不過在去跑馬拉松之前,他就和孔永新認識,是孔永新帶他一起去的馬拉松隊。
潘學民和孔永新相識只是意外,倆人去搶電影票,竟然買到同一個座位,爭執一番後決定一起擠一擠湊合湊合。
兩人年紀相仿,能聊的話題很多,很快成為朋友。
潘學民得知孔永新喜歡跑步,便約著他一起去跑,孔永新帶他一起去跑馬拉松。
在隊裡,除了孔永新,潘學民和其他人都不太熟悉,但隊裡有個羅濤認識孔永新。他不太喜歡羅濤,總覺得他心裡藏著大事,不坦誠,但孔永新和他走的很近。
隊裡另外幾人都是富家公子哥,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的,和潘學民幾人差距頗大。
羅濤說,他們幾個人還不如孔永新和潘學民,就因為運氣好,生在有錢人家,才能過得瀟灑。
潘學民最開始沒放在心上,但孔永新上心了,經常鬱鬱寡歡。<="<h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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