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父對於海說:「其實,我不想你們離婚的,陳紅是個好孩子,我們爺倆這些年處的像親父女。你常年不在家,我的吃穿用度都是陳紅安排的,把我照顧的特別好,村里哪個老人不羨慕?這樣的好女人你都不要,將來你會後悔的。我知道你的心大了,咱們這個小地方留不住你了。」
「你們離婚我也不跟你去濟南,我就住老宅,我一輩子在村里生活,出去不習慣,還不如在村里還能和孫子在一起。至於錢的事,你手裡要是有花的,就別跟陳紅要了。陳紅帶孩子還要過日子,孩子小,她也沒法出去打工,就留給她娘倆吧!畢竟你一個人好掙錢,給她娘倆多留點餘地吧。」
話還沒說完,於父的眼睛紅了,眼淚一滴滴的流下來,老頭想到這些年,兒媳對自己的照顧,是真的傷心了。
「爸,你別哭了,也別太傷心,想開點。你看,除了我們要分開生活,日子和以前也沒啥太大區別。我們都在村里,孩子你想帶就帶,這樣我還更輕鬆呢,也能脫出手來,多干點活,你也算幫我的忙了,也就是多了一張離婚證的事兒,沒啥大不了的。」
陳紅勸著於父,公爹這人還是不錯的,性子比較軟,也沒啥壞毛病,吃穿都不挑剔。雖然身體不好,幹不了重活,但能幫著帶帶孩子,陳紅心裡其實是挺知足的。
於海看著老父親流淚的臉,心裡也挺不是滋味的,「爸,你別難過了,事情發展到這一步,我也沒辦法了。陳紅說的對,我們離婚了,生活也沒太多改變,反正平時我也不在家,家裡都是她一個人在撐著。」
於海也勸著老父親,轉頭又對陳紅說:「陳紅,你沒難為我,我很感激你,我知道這事是我對不起你,你放心,就是離婚了,我也是于洋的爸爸,我也不會不管你們的,有什麼困難能幫的我肯定幫。」
你前世也是這樣說的,但也就說說罷了。前世的於海再婚後,和劉蘭又生了一個兒子,有了車有了房,兩人每年掙四五十萬,給兒子的撫養費一直都是500元,從來都沒漲過。
500元一在村里生活還行,孩子上了初中,光吃飯一項花銷都不夠,也就剛剛能吃飽,是吃不太好的。
陳紅陷入了回憶中,記得兒子上初中的時候,有一次,陳紅實在受不了再婚丈夫的鄙視嘮叨,給於海打電話要求給兒子增加點撫養費。
於海對她說的話讓她終生難忘:「光夠吃飯的,那就不少了,孩子是我們兩個人的孩子,我管他吃飯的錢,穿衣用度不該你出錢嗎?」
一句話讓陳紅對他再也不抱希望了。
從此以後,陳紅再也沒為撫養費的事聯繫過於海,再困難也堅持把孩子供到了大學畢業。
因為父母離婚給于洋帶來的傷害是最大的,看到父親離婚後立刻再婚,于洋對於姥姥家人催媽媽再找個人組成家庭也不再反對,一直支持媽媽再婚。
他覺得媽媽還那麼年輕,一個人帶著他過日子太累了,再婚也能輕鬆點。在那樣一個節點,在那樣的社會環境下,陳紅也覺得再成個家,找個老實男人一起搭夥過日子,會給兒子一個正常的家。
不至於讓兒子在學校和社會上受歧視,於是做出了一個錯誤的決定。讓以後的生活充滿了無奈和壓抑。
「陳紅,陳紅,你在聽嗎?」於海推了一下發呆的陳紅「你提的條件我同意了,你看我們什麼時候去辦離婚手續?」
「著啥急,這幾天就要下雨了,明天不是還請了人嗎,先把梨子摘了趕緊賣出去。你準備在家待幾天,我忙完這幾天抽空和你去辦離婚?」
「我這次有四天假,最遲大後天下午就要回濟南。」
「你和爸商量一下明天是先搬家還是先幫我去摘梨子,現在咱們趁熱打鐵,把剛才商量的寫個協議吧,畢竟落在紙上免得以後有爭議。」陳紅對於海說。「爸,你看這樣行嗎?」陳紅問於父。
「你們商量好,我沒意見,咱家也沒啥錢也沒啥分歧,行,寫協議吧,陳紅你寫,需要我找你村長表叔做個見證嗎?還是再找幾個老人一起?」
「不用了爸,辦離婚的時候直接辦個公證就行了,表叔他們明天來幫忙,先不要告訴他們這件事了,免得大家都尷尬,等辦完離婚手續再跟他們說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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