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衙門裡的人扛著鐵尺,拎著鎖鏈,正不耐煩:「上頭王府的命令,我們好怎麼辦?你是家主,自然你跟著我們走。放心,大令親自委派的案子,肯定是立時就辦的,不會讓你蹲班房睡馬桶邊上。別讓哥幾個為難,走吧!」

沈以良還待哀求,楊寄上前道:「哎,別帶錯人了!事兒是我辦的,錯是我犯的。甭管是大令還是建德王,要處置的也就是我。哥幾個,走吧,咱一人做事一人當,絕不給人添麻煩。」

兩個衙役對視了一眼,笑道:「這不是楊功曹家的公子楊寄麼?大令若是知道是你,大約也會容情一二。」

楊寄擠擠眼笑道:「承二位哥吉言。若是挨板子時,多多承情,小弟就更加感激不盡了。」

沈以良眨巴了一會兒眼睛,似乎明白過來什麼,嚷道:「今日雨雖不大,兩位頭兒的靴子也濕了,進來烘一烘,順帶喝一杯茶。」見兩人果然進來,便從裡屋拿出兩串錢,分別塞在兩位公差的褡褳里,又低聲道:「沉甸甸的不方便。兩位下了值,到我鋪子上,今日留著上好的蹄髈,回家煨湯,春季里好補一補身子。」

這裡把公差伺候舒服了,果然沒有上鎖鏈,直到把楊寄帶到縣衙里,兩個人才悄聲說:「對不住啊,裡頭坐著王府來的人,閻王好過,小鬼難纏,那些個奴才,偏生臉大,連大令也不敢不奉承著,你自己也當心吧。」

楊寄會看臉色,見著板著臉的縣令和一旁端坐著的王府的長史,乖覺地俯身磕頭,等縣令一發問,就已經聲淚俱下:「小的楊寄,知道自己錯了。沈家女郎為王府相中,我根本不知情,只以為是青梅竹馬,一時不合,就……就……犯下錯了。」

一旁的公差輕聲道:「大令,這楊寄,原是秣陵縣八品的功曹楊正元的兒子,與沈家女郎,確實從小熟識。」

縣令徵詢地看了看王府來人。那長史鼻子裡「哼」了一聲,慢條斯理道:「青梅竹馬算什麼藉口?王府已經派人相看過,頭一次的定禮也送下了,這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。這混小子還敢犯『錯』?我看,是『罪』才對!」

楊寄心裡窩火,想著沈嶺的話,不覺一抬頭,抹掉臉上的淚痕,已然笑道:「小的確實無知,見到沈女郎,只想著民間百日的國喪已經過去了,以為無礙。哪想到皇家治喪,也不用守孝三年哈?這就可以買妾了?」

長史語塞,半日道:「這不是你該管的事!」想了想萬難服氣,又逼問道:「你與沈家女郎,不也不是夫妻麼?!」

楊寄磕頭道:「可不是。所以小的錯了,錯在興動了沒多想。」

公堂外頭聽審的人哄堂大笑。楊寄越發興奮,痞里痞氣又磕了個頭:「小的不懂皇家的規矩,不以為王府的人上一趟門就算是買了民女為妾,如此大罪過了。外頭人也知道我楊寄的,窮是窮,臉皮還是要的。沈家女郎肚子裡是我的孩子,王府估計是不要的。」

長史紫漲了麵皮,惡狠狠盯著縣令說:「大令治下,倒有這樣厚臉皮的人才。大令就不問一問,這算是和姦呢,還是強/奸?」

和姦、強/奸都有罪愆,所不同的,和姦罪輕,但須男女雙方分擔;強/奸罪就重了,如果得不到女家諒解,判到流徙都行,若是女兒家怕羞自盡,那也是要贖命的。但楊寄毫不猶豫,笑嘻嘻說:「我強要的。我的罪過,不干沈家女郎的事。」大方落落地拿紙畫押了。<="<hr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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