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思煥卻笑了笑,叫人把燭台上的蠟燭都點亮,大堂里立刻就變得亮堂許多。
至此,牛家母女終才看清,原來這是衙門的公堂,想來假冒「閻羅」的定是新來任的知縣。
二人雖還是懵懂的狀態,亦不敢再多說一句,瞬間老實起來,只低聲哼道:「知縣就了不起嗎?就能平白無故把我們平頭百姓抓來愚弄嗎?我要到府台那裡告你去。」
卻見年輕的知縣從公案後緩步踱出,居高臨下地開口:「好啊。」
牛富貴竊竊抬頭,與楊思煥四目相對,對方的眼神從容淡定,從中牛富貴分明看到冷傲與嘲諷。
楊思煥背手繼續道:「不過在此之前,你們母女二人合謀殺死李員外,嫁禍於王成之事,必先做個了結。」
牛富貴回過神,掙扎著要爬起來,卻被衙役摁在地上動彈不得,嘴裡嘟囔著:「大人憑什麼這麼說?可有證據嗎?」
話音剛落,牛富貴視野里出現一個金魚紋錢袋。
「這個眼熟嗎?」楊思煥半蹲下來,問牛富貴:「據我所知,這是林家的東西,卻為何出現在楚館裡?他們說,是從你們手裡得的。」
牛富貴大吃一驚——當時林九把錢袋給她,她回家就把錢取出,叫女兒把錢袋燒掉,想到這裡,她扭頭瞪著一旁的女兒牛堅強,眼神像要吃了她。
牛堅強知
道自己闖禍了,她知道這袋子是杭絲做的,起碼值一兩銀子,燒掉太浪費,想著拿去哄小男人也好,卻怎麼也沒料到,這會兒竟輾轉到新任知縣手上,成了她們的罪證。
「想不起來了嗎?那就由本官幫你們回憶回憶。」楊思煥直起身子,慢慢又踱回公案後坐下。
「你們惦記李員外家財已久。」
「大年初六的那夜,已過子時,李員外像往常一樣從酒樓喝得爛醉回家。」
牛富貴搖頭打斷:「不是的!」
話一出口卻被衙役打了一杖,「大人說話,哪有你插嘴的份!」
牛富貴吃疼之下,就此住了口。
「那時天寒地凍,夜裡無人,你們二人趁機搶她的錢袋,卻沒想到她喝了那麼多酒還能認出你來——她在街頭見過你們賣肉,脫口而出喊出你們的外號『殺豬牛』,並揚言要告你們。」
「你們怕被抓,情急之下就敲死了她。但是你們並不怕,因為早已算好,卯時之前,就會有個替罪羊會路過案發現場。」
楊思煥長長的睫毛低垂下去,頓了頓又繼續道:「那個替罪羊便是倒夜香的傻女王成。而王家有塊地曾是牛家的,但後來被你祖上送給王家,你想把地拿回來。」
「如果王成入獄,那地便順理成章歸原主。」
「所以,你們二人將殺人的兇器——那根木棍悄悄藏在王家,又設計叫王家與鄰居吵架,導致王家帶血的棍子被人發現。」
「之後又花錢讓小乞丐作證,說親眼看到倒夜香的敲死李員外。人證物證俱有,王成便成了你們母女的替罪羊。」
楊思煥定定地看著牛富貴:「牛富貴,本官所說對不對?」
方才那一杖打得不輕,牛富貴半天才抬起頭來,咬牙說:「草民沒有殺人。」
春春忍不住開口:「那錢袋怎麼解釋?還有你們家哪來的那麼多錢?」
牛堅強埋頭哭喚:「娘......」
牛富貴偏過頭去,長嘆一聲。卻見不爭氣的女兒膝行過去,磕頭求道:「青天大人,草民真的沒有殺人。初七天不亮,草民就推了板車準備賣肉,卻差點被絆倒,隱隱約約才看到是李員外死在路上。然後才鬼迷心竅,想著......想著嫁禍於王成。我娘她腿病犯了,並不知情,從頭到尾都是草民一人之過。」
牛富貴忙道:「不對,大人不要聽這丫頭的胡言,那天是草民一人發現屍體的,之後......」
見沒有退路,她們二人就開始爭相攬罪,希望保全對方的同時,不把背後的金主供出來,將來還能再敲一筆橫財?
想到這裡,楊思煥有些惱怒。
「夠了!」
楊思煥搖頭,拍桌而起,慢慢說道:「還真是講信用,本官倒是好奇,到底林家給了你們多少封口費?」
楊思煥才不信她們的鬼話,從始至終,她都堅信,人就是林家人殺的。
因為林家母女手裡的這些銀子,分明是封口費,否則也不會有這麼多。所以兇手絕不會是劫財的。
而李員外在縣中,並未樹敵,哪個有錢人會不惜代價殺了她?答案很明顯了。就是她自己家人。
楊思煥說出「林家」時,牛家母女愣在當場,卻再也說不出一句話。
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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