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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客人夥計都不知道昨夜的事,只親眼目睹弗林遜起晚了,全當弗林遜說話前不知道時尋還在,至若小乞丐說的,他們更不怎麼在意,僅紛紛與時尋打招呼。

客人們都準備去碼頭了,還問時尋可否要與他們同行。

多得這兩夜都是時尋帶著大夥合頌光明行誼,他們這些原本萍水相逢的人,都多了些許交情。

時尋一一謝過,末了卻笑道:「我並不準備去光明聖島,接下來我們還是要道別了。」

有人憾然問他緣由,甚至問他是否沒有船票才如此,還提出能幫他解決船票的事。

再度謝過熱心人,時尋瞥了眼怔忡的弗林遜,往旅館外走。

自弗林遜身旁走過時,他拋下一句「我今晚還會回來住,記得幫我把房間留著」,才真正邁出旅館。

小乞丐自他現身後,一直在旅館外等著,探頭探腦要往裡張望,又礙於夥計們攔著不敢進來。

今見時尋走了出來,他忙上前,想拉住時尋的手,又想起自己昨夜回到乞丐群中睡,身上又不夠乾淨了,生怕弄髒時尋。

時尋反而不大在意。

對陌生人,他固然有些許潔癖;可小乞丐從昨天到今天,雖與他素昧相逢,但對他的關心並無作假,他就犯不著在這些事上嫌棄。

牽了小乞丐的手,時尋也不等走遠,隨口念出清潔術的咒語,帶著再次整潔一新的小乞丐去吃東西。

小鎮有種特色烤腸,平常難得沿街擺賣,只有那些大的飯館,或富裕人家家宴才能看到。

近日來小鎮的外地人多,這些人還得家財不菲才買得起船票,小鎮才多了沿街賣烤腸的人。

時尋和小乞丐就一人拿著一條烤腸,走在街上。

旅人們行色匆匆,急著趕船;本地人們忙著抓住最後一天的繁華,再多做些生意。

如時尋和小乞丐這樣悠然的,少之又少。

小乞丐捨不得吃快,少許的味道都要反覆回味,咀嚼的食物殘留的味道淡之又淡了,方捨得咽下去。

這種特色烤腸本就大,他這樣吃,更慢吞吞的,等時尋吃完了,他都沒吃多少。

「時公子。」小乞丐納悶地問,「你是不是和弗林遜說過,你今天不走?也不對啊?」

他想起弗林遜在時尋出來前說的話。

那時候,弗林遜應該都當時尋已死。

「他對付不了我。」時尋輕嘆,「我敢住進去,當然有我的底氣。倒是你,無緣無故的,今早跑去質問他幹嘛?你就不怕他生氣了,對你動手?」

莫說弗林遜密室里的蠱蟲,下在給他的飯菜中的毒藥,僅論弗林遜的體型氣力,就夠讓小乞丐這樣的小孩兒受了。

小乞丐搖了搖頭。他抽抽鼻子,斷斷續續地回答。

「我怕。

可我想我去和他說,他應該不敢短時間內就對我動手。

我說出來了,哪怕救不了已經被他害死的你,應該也能救另一些人。

他或許會因為這樣收斂一些呢?

如果他真的對我動手了,爺爺他們也會將這事宣傳出去。

其他人把這事聯想起來,或許就會知道他有問題。」

時尋忍不住又嘆。

小乞丐的思路沒錯,可得有前提——弗林遜只是普通的黑店老闆,和邪神無關,或者弗林遜飼養的邪神怪物還沒有成長起來。

當下,在密室中的石雕已經吸收了大量血食,快從石雕變人了。

小鎮上有居民們日常祈禱的教堂,可在時尋感應中,教堂里根本沒什麼可以壓制石雕。未完全體都壓制不住,更別說弗林遜多害一個人餵食過去後的完全體。

因此,小乞丐試圖揭穿弗林遜的做法,本意極好,事情的發展卻應該會與他所想有極大出入。哪怕弗林遜真被光明教會審判,那也是石雕爆發多害許多人之後的事了。

不過現在無需擔心這些。

時尋還在。

其他人都不會在意小乞丐的話。而時尋離開前,也不可能留著石雕。

「小傢伙,你和我說的這些都是你自己想的?」

小乞丐惶然點頭:「我是不是想錯了?那些叔叔伯伯就總罵我,說我天天不干正活,就想些亂七八糟的。」

「沒有。」時尋輕笑,「你想得不錯。你想加入光明教會嗎?」

「光明教會?」小乞丐一下子瞪大了眼,忙亂地擺手,「不不不!不,我,我不是不願。」他自怨自艾道,「我哪裡有機會呢?我就是個小乞丐,長大了是大乞丐,老了就是老不死的臭乞丐。他們都這樣說。」

「小……傢伙。」傻瓜二字被時尋吞了回去。

小乞丐本來就因為其他乞丐亂說話而不自信,他更不可能這時候如此對小乞丐說話。

「你不用想其他的,你只需要回答我,你想不想加入光明教會?這裡就光明教會勢力大,你想加入其他的也不方便。不過如果你確實想,也不是沒機會。」

小乞丐呆了好半晌,忽重重點頭:「我想,我想加入光明教會!」

「那就行。」時尋悠然一笑,「走,跟我回旅館,我給你喝一杯神水。你喝完後,等什麼時候覺得眉心發熱了,熱勁又散了,你就去教堂,和他們說你要申請檢驗神術師資質。他們不肯給你驗,你就背光明行誼。你會光明行誼嗎?不會我教你兩句,你就背那兩句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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