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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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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哪一种都耗费颇多。

在灾年,能让百姓吃上三分饱,不至于饿死,就算有反清复明势力的挑拨,也闹不出多大阵仗。

话题结束,午饭继续,四阿哥啃过猪蹄,又啃玉米。

他在畅春园吃过玉米,不管是煮着吃,磨碎了贴饼子,还是做窝头或者熬粥,都粗糙得难以下咽。

就算是用玉米渣熬粥,吃到嘴里没有香味也就罢了,每喝一口还得抻长脖子才能咽下。

可与猪蹄一起炖过的玉米,又香又糯,自带的甜味和猪蹄的咸香水乳交融,比畅春园御膳房做出来的好吃多了。

四阿哥自以为学到了玉米的新吃法,打算回宫之后自己试着做一回。

吃过午饭,四阿哥让姜舒月带他到后院看看。

站在地头,眼前一片郁郁葱葱,心情都莫名变好了。

姜舒月让立夏拿来小背篓,轻轻背上,转头对四阿哥说:“玉米可以煮着吃了,四公子要不要亲自下地采摘,拿一些回去?”

想起刚刚吃过的猪蹄炖玉米,四阿哥点头,当先走到玉米地不算熟练地掰下一根玉米,扔进姜舒月背着的小背篓。

姜舒月只觉背后一沉,就笑吟吟跟上去,自己并不动手,只看着对方掰。

才掰了几根玉米,小背篓就换到了四阿哥背上。

倒是个知道疼人的,姜舒月对四阿哥的表现非常满意,也对一年之后的契约婚姻有了些憧憬。

掰了二十几根玉米,四阿哥带着姜舒月走出玉米地,瞧见她白皙的手背上有被玉米叶子刮出的红痕,不禁蹙眉。

“以后这种粗活,让下人做。”说完对方,再看自己,堂堂皇子被人忽悠成了农夫,说出去也是够荒唐的。

姜舒月笑着纠正他:“让别人摘,哪有自己采摘好玩。”

后世非常流行采摘,不仅要自己驱车去果园或蔬菜大棚,采摘之后的菜果还要自己花钱买回去。

售价比超市都高。

主要图个新鲜,还有采摘的乐趣。

至于手背上的刮痕,姜舒月压根儿没注意到。穿越前她经常活跃在各种农学基地,凡事喜欢亲力亲为,更严重的伤都受过,这点剐蹭又算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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