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走,阿姊帶你去買肉,給你做雞蛋湯和排骨粥吃。咱們養得壯壯的,早點好起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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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日一大早,沈渺沒開門,她正好打算辦完馮家的宴席,再歇一天的業。一是準備去辦陳汌的戶籍問題,二是去買幾條大魚回來,順帶去楊老漢那兒買個木輪椅,她隱約記得,老早之前去他家買家具時,好似瞥見過有這東西;三是再去陶窯定製一批陶爐和陶烤盤。
沒錯,溽熱的夏日快到了,她預備在鋪子裡上一個大菜!今兒正好試做一次,把顧嬸娘一家子請過來吃頓飯,也是好好地謝謝顧嬸娘昨日幫忙了。
於是托濟哥兒照顧好弟弟妹妹、狗和雞,沈渺便換了衣裳,挎上包出門去了。
她一路走到興國寺的後門,有個姓鄧的老訟師便住在寺廟裡,他住在寺廟裡不是因為貧苦,而是因為每日都有人來興國寺借貸,他正好當中人或是幫忙立契書,輕輕鬆鬆往那兒一坐,說說話、寫寫字,便能掙好些銀錢。
沈渺之前請楊老漢造房子的時候也請他來立契書,打過交道,覺著人還算不錯的,於是這回也來找他做“法律諮詢”。有些訟師也是老鼠屎,沒了良心,會欺負借貸人不識字,故意寫錯借貸的金額,人家簽字畫押之後,便會被逼債逼得家破人亡。
鄧訟師沒做過這等缺德事,在汴京城裡風評良好。甚至還有不少人稱讚他厚道。
而鄧訟師也沒想到這一大早,他牙都還沒刷完,便能有生意上門。
聽完沈渺的話,他哈哈大笑:“你與你那些街坊鄰里全不知律法,簡直如盲蠡一般。”
隨後又正色道,“你可知曉,《宋刑統》明文規定,若有賊子膽敢掠賣十歲以下童子者,當除以絞刑。若是明知是拐來的童子還敢買的,也要流放三千里終身勞役。若是膽敢藏匿被拐幼童的牙行,更是至少要判處三年牢獄之刑。這可是重罪!你們竟不敢報官?你還擔憂這孩子的身契在他人手裡,報了官他會被送回人牙子手上?實在杞人憂天。你當這孩子為何能逃脫?那是因那些賊人心虛壓根不敢明目張胆去尋。便是摁一頭豬坐在開封府尹的位置上,他也不敢如此偏袒拐子,你當日便該去報官了!”
沈渺吃驚,她……她真是對古代的官府與法律有所偏見了!本以為買賣人口合法的世道,對拐賣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沒想到竟是重罪!
不過平頭百姓,平日裡都害怕與官衙打交道,又大多不認得字,大伙兒習慣了自掃門前雪,不懂這些律法也是正常。
“是我錯了。”沈渺乾脆地認錯。
“至於收養之事,倒是沒怎麼容易。”鄧訟師又仔細地與她分說,“你先報了官,官府記下這樁案子,便會先將他送到慈幼局去暫且安置。你再到慈幼局,請求申官附籍就是了。慈幼局也是過得緊巴,巴不得有人領孩子走省些米糧,應當不會使拌子。你若是再給裡頭的小吏塞幾貫銀錢,當日辦好便讓孩子跟你回家去也是有的。但是嘛,他是有父母者,你可要知曉,你撫養他也是白費,回頭官府若是真尋到他家人,你便不得霸占,必須得還回去呢。”
沈渺笑道:“我巴不得呢,若是有一日他能回家,我自當為他高興。”
鄧訟師抖開扇子嘿笑:“如今說得輕鬆,將來悉心養了幾年,你且看舍不捨得咯。”
差不多弄明白了,沈渺便最後追問確認道:“那我如今便是先去報官,再領著孩子前去慈幼局辦附籍便成了,可是如此?”
鄧訟師忽然想起了什麼,突然上下打量她:“對了,但是還有一樁,大宋律法對收養幼童者也有限制,男要滿四十以上,女戶則要有恆產、還需身體有疾,無子嗣,你……”<="<h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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