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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不定晚上陳寄還要再召喚他一次?

林思弦回憶起自己當群演時,曾在一部霸總偶像劇里演過司機,情節是霸總在后座與女主卿卿我我,意外被仇家的越野車撞翻,霸總像只蚯蚓一般往女主方向蠕動,臉卻是冷峻與絕美,引得女主火燒到身上都忘了疼,要跟他深情一吻,一吻就吻了半首歌,而林思弦就安心睡在旁邊當唯一的犧牲者。

猶記得當時也拍了蠻久,林思弦維持著一個彆扭的姿勢,腿躺麻了,導演喊完cut卻無力蹬開蓋在小腿上的鐵板,右腳就在空中徒勞地一踩一踩……

「不拉手剎就踩油門?」

一句話震裂了唯美愛情。林思弦回神,發現自己已然坐在駕駛座上,旁邊陳寄斜視過來,質疑著他的舉止。

「抱歉,」林思弦一秒之內調整了過來,「剛才在想別的事兒。」

「從前像倒帶飛過,轉折交錯;

演唱會重播,遺留下從來未點的火。」

大概是因為情人節的關係,本地交通電台都在播放情歌,林思弦覺得它將氛圍渲染得略顯詭異,但其他頻道又無信號,最終選擇不動聲色將電台關掉。

不經意的,林思弦又回想起陳寄的文字。

他的小說篇幅都不長,因此環境描寫也總是寥寥幾筆——小鎮,落後,塵埃,鄉音。林思弦曾思考過為何選址會在腳下,這座叫昔關的小縣,它不是最貼合原著描寫的選擇,一個在南一個在北。林思弦又開上那條回去的必經之路時,剎那間有些理解了。昔關沒有什麼活力,用乏態來形容建築也許不太合適,但這裡大至常年在修建中的工地,小到從早到晚都只亮黃色的信號燈,在數字基建的時代它像一卷停滯不前的舊磁帶,輝騰正穿梭在它的磁軌上,讓車上的人恍惚間以為還在十幾年前。

不過手機震動提醒了林思弦他處在哪個年份。

他下意識以為是自己的,又立即清醒過來他的手機還在前方開著導航——林思弦從不記路,租的房子兩公里內有哪幾條道都說不明白。

「嗯,你說。」他聽見陳寄的聲音。

「對,我回去了。」

「沒關係,你好好拍。」

真有耐心。林思弦想。

雖然陳寄的回答依舊簡短,但對方話不少,一通電話持續了十分鐘,陳寄沒有催促,只是靜靜聆聽。

電話掛斷的時候,林思弦想問一句「不去過情人節嗎」,但料想不會得到態度同樣良好的回答,便識趣地沉默了。

這個時間點路上基本無車,很快就到了最後一個十字路口。林思弦正要開到左轉彎道上,卻突然聽見命令:「直行。」

林思弦一怔,下意識聽從了指示:「不回酒店嗎?」

陳寄沒回答,沒給他任何解釋,只是在後面每一個路口都給出他的指令。於是十分鐘後,林思弦停在他跟扶滿原本打算吃的餛飩店門口。

「下車。」

林思弦這次沒有服從,嘗試道:「陳編,我吃過了,要不您去吃,我待會兒過來接您。」

「林思弦,」陳寄對他並無耐心,「我沒在跟你商量。」

已經快下午三點,餛飩店裡除了他們並無其他人。

他們點了兩碗最普通的餛飩,上得很快。陳寄還在手機上處理著什麼,沒有理睬面前冒著熱氣的碗。桌上沒有碗筷,都放在消毒櫃裡。

林思弦突然回想起四十六中附近的小餐館,他跟陳寄吃過其中大半,而每次去取碗筷的只能是陳寄。思及此,他突然明白了陳寄為什麼要在這裡跟自己吃這碗餛飩,於是自覺起身去消毒櫃裡取回筷子和勺子,順便從旁邊的桌上順了瓶辣椒。

林思弦加了一勺半辣椒在自己碗裡。

他知道陳寄不吃辣,還是遞了過去:「您要不?」

陳寄抬眸,掃了他一眼,給了一個預料中的答案:「不要。」

陳寄一向吃得很快,大概進食只是他維持生活的一個必要環節,而他咽下最後一個餛飩時林思弦才慢悠悠喝了第二口湯。

腿上突然一痛,緊接著左腳像被重物碾壓,沉甸甸的,林思弦低頭一看,是一隻貓。不知是店主的貓還是野貓,他更傾向於後者,因為毛髮亂糟糟,看起來未曾打理。但這隻貓長得很標緻,眼睛圓到顯無辜,至少比蘇紅桃家那隻狸花要好看——當然這件事林思弦絕不會提。

林思弦餵了它一丁點蛋黃,它吃完用鼻子貼了貼林思弦腳背。

林思弦說:「好溫順,有點像滿——」他戛然而止。

有點像滿月。四十六中里那隻流浪貓,因為在滿月那天出現才被取了這個名字。

少說b話,少說b話,少說b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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