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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人又閒談了幾句,沈琅隨口問起:「大當家他們可到至所?」

李雲蔚想了想,才道:「算算日子也該到了。」

金鳳兒接口問:「聽說大爺此行是往南邊去,可巧我和哥兒也是打南邊過來的,不知大爺去的是哪裡?說不準還是哥兒的老家哩。」

李雲蔚並不吃他的套話,只含糊笑道:「大哥他倒也沒有和我細講,我也知道的不甚明白。你知道,做咱們這一行的,一旦下山去,恨不得夜行晝伏,遠遠避著官府的耳目才好,大哥此行出去半月,連信件也沒有回來一封,並非是我瞞著,我這個人心軟嘴松,他倆若有要事,輕易也是不和我商量的。」

等送走了李雲蔚,金鳳兒才壓低聲音道:「這李三爺嘴未免也太嚴,茶倒是喝了兩盞,可有用的話卻一句也不肯說。」

「強盜已是重罪,若是尋常打劫綁架,沒必要遮掩什麼,」沈琅淡聲道,「他不肯說,想必薛鷙這回去做的「生意」大抵是比做土匪更要壞的事。」

金鳳兒不懂:「都做土匪了,被官兵捉住便是一個死,還怕什麼更壞嗎?」

沈琅面無表情道:「那自然有些不一樣,若他身上罪責多了,在上頭那裡顯眼起來,樹大招風,難保那些當官的不會為了政績,興財動眾地來剿殺他們,若能血祭他們的升官路,費些心力並不算什麼。」

金鳳兒悄悄覷著沈琅眼裡的冷意:「可是哥兒,你和大爺不是……」

「不是什麼?」沈琅冷淡道,「不過是竿木隨身,逢場作戲。他若死了,我一定拍手稱快。」

第27章

仇二近來常在沈琅住所附近出沒。

薛鷙不在, 寨子裡或有綁票勒索、洗劫商鋪的大樁「生意」,也沒人能做得了主,仇二雖然行事莽撞, 可卻一向極聽從薛鷙的話, 大哥臨行前交代他守寨, 他便只管守好寨子, 這些「生意」就算送上門來, 他也一律不接。

不過也正是因此, 仇二最近很是清閒了下來,在他看來, 天武寨上下都是自己人,唯獨那個叫沈琅的和他那個小廝不是。

仇二也不知道自己是出於什麼樣的目的,反正他有事沒事就會專門跑到這邊來盯梢。

沈琅極少出門, 成天就貓在他那個破屋子裡, 連窗戶都只開條細縫,偶爾天放晴, 仇二才會看見那個叫金鳳兒的推他出來轉轉。

會到這兒來找他的人, 除了那個姓邵的女人, 就是李雲蔚, 仇二為此還對李雲蔚也頗有怨言。

這個男人, 除了樣貌之外, 仇二還真看不出有什麼值得他大哥那樣的, 又癱又病,還總蒼白著一張怏怏的臉, 看著就是隨時都可能咽氣的短命樣,仇二不明白為什麼這個病秧子直到現在都還沒有病死。

這一日,因為看見李雲蔚叫人抬了架古琴過來, 仇二便在樹蔭底下多看了幾眼。

等的困了,仇二乾脆便在樹底下打起了盹。

再一睜眼,便看見那金鳳兒又推著沈琅出來了,那「兔子」散著發,長而柔順的烏髮濕漉漉地披散在他背後墊著的大方絲巾上,想是才洗了頭出來曬頭髮的。

他人在高處,又處在沈琅位置的側後方,不是仔細看,那兩人輕易看不見他的存在。仇二一眼不錯地盯著兩人那邊,陽光下沈琅的皮膚幾乎白成了半透明的顏色,動作起來,便成了會流動的白瓷。

仇二看得牙齦發癢,大約是因為偏見,他把沈琅的一切舉動都扭曲出了「引誘」的含義,他大哥不在,這個男人方才一定也嘗試過勾引李雲蔚,浪|盪的賤|人!

他盯著看了有一會兒,只見那金鳳兒從屋子裡抱出來一隻灰棕色的肉兔子,身形很是肥壯,看起來已經到了該宰了下鍋的大小了。

金鳳兒把兔子放在沈琅腿上,不知俯身和他說了什麼話,緊接著沈琅點一點頭,金鳳兒便回屋提著個漆紅食盒走了。

仇二嘴裡咬了根野草,遠遠看見沈琅在有一搭沒一搭地撫弄著那兔子的後背,他看不慣,因為看不慣沈琅這個人,所以連帶著連他的一舉一動都看不慣。

他壓低了聲音,小聲啐罵道:「呵,一窩貨色。」

他剛說完,原本伏在沈琅腿上的那隻肉兔子突然跳將下去,隨後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朝著仇二的方向飛奔了過去。

仇二沒料到這死兔子會往自己這邊來,一時還呆愣在原地沒有動,也就是這一忽兒的功夫,弄丟兔子的沈琅已經扭頭朝他這邊看了過來。

兩人驟然對上了視線,仇二低罵了一聲,下意識地便彎身抓住了那隻灰兔的後頸,一換手乾脆抓住那一雙長耳朵,把它從草地上拎了起來。

眼下被人撞個了正著,仇二也不好轉身就走,否則那沈琅說不準還以為他心裡有鬼。於是他便拎著那兔子,徑直朝沈琅那邊走去,等靠近了,仇二正要把那隻兔子丟進他懷裡,卻見沈琅微微皺起眉,說了一聲:「別…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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